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_财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在深圳麒麟山庄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高自民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1年3月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到会董事八人,雷达独立董事委托李平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东部垃圾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详见《关于开展东部垃圾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妈湾公司改造妈湾电厂专用卸煤码头的议案》。

  (一)项目概况

  前四后八自卸车载重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公司占85.58%股权,以下简称妈湾公司)所属的妈湾电厂现有两个5万吨级的专用卸煤码头泊位,可以靠泊的运煤船的最大载重为6.5万吨。妈湾公司通过停泊水域浚深、码头前沿抛石基础加固、系船柱、防撞护舷等靠船设施的改造,将专用卸煤码头改造为7万吨级,改造后靠泊的运煤船的最大载重可以增加到8.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4,184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妈湾公司自筹解决。

  (二)项目建设的目的和影响近年来湖北程力专用汽车,随着国内经济迅速发展,国内煤炭供需、运输环节持续偏紧。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进口包括煤炭在内的资源性产品。妈湾电厂位于国内煤炭北煤南运供应链的末端,容易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但具有从澳大利亚、印尼等煤炭出口国进口燃煤的地缘优势。妈湾电厂从2006年开始逐步增加进口燃煤比例,对保障电厂燃料供应和电力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国际煤炭运输市场主力船型为7万吨级,靠泊妈湾电厂码头前必须在装港时减载,造成了运力损失。同时,公司已购置了六艘7万吨级的运煤船,预计妈湾电厂码头靠泊的主要船型将达到7万吨级,本次妈湾电厂专用卸煤码头改造项目将有利于燃煤运输效率的提高,确保电厂用煤安全。

  (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09年底,完成了码头结构检测工作。2010年10月,委托中交四航院完成《妈湾电厂专用卸煤码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月,完成可研报告的审查工作。2010年12月14日,本项目获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批复。同月,本项目获得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核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妈湾公司将妈湾电厂专用卸煤码头从5万吨级升级改造为7万吨级,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4,184万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11年度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融资计划及资金安排,董事会审议:

  (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有效注册额度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一年期的短期融资券,该券发行结束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二)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境外融资保函的议案》(详见《关于申请境外融资保函的的公告》

  )。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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