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文娟 丁炯)一安徽男子在无锡2天内竟偷走2辆自卸车。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决耿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30岁出头的耿某,一直想给妻子和3个孩子改善一下生活。2010年11月20日凌晨,耿某携带作案工具,在一小区门口,窃得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自卸车。事后,胆大妄为的耿某居然驾驶该车沿高速公路行驶至常州。在一服务区,因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遂将该车遗弃在此。次日零时许,初尝甜头的耿某再次采取相同手法,窃得另一辆自卸车。随即,耿某将车开回老家以废铁价格卖给老乡,得款220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车辆GPS行驶轨迹在沪宁高速公路常州某服务区查获被耿某遗弃的自卸车;从耿某老乡处查获已被拆下的轮胎10只;从耿某处查获赃款9900元。上述赃款赃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耿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自愿认罪,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篇:东风自卸车单级减速和轮边减速的选择>